2013年6月4日 星期二

Taiwan's KMTgovernment taking the lead comminting the illegal propaganda of nuclear lies

核電的危險,不會因為馬英九在核電廠多睡了幾天就變得更安全,也不會因為交付全民公投就能找到能儲存劇毒高階核廢料的地方,台電表示在2055年可以找到核廢最終處置廠,這是天大謊言,一方面台電根本沒能力找到,另一方面,2055年屆時總統、江揆、黃重球(台電董事長)還活著嗎?公然認定要遺毒子孫,把寶島搞成毒島。
如果台灣發生核災,有綠卡楓葉卡的人都可以逃走,那沒有的人呢? 多震的台灣,地狹人稠的台灣,一旦發生核災,要逃到哪裡呢?? 在台灣,沒有核能,才才才能有核安。

〈廢核救家園〉政府宣傳核四公投 明顯帶頭違法
文章轉載自:自由時報 (作者劉黎兒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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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最近都看得到總統或經濟部、台電等不斷在宣傳核四、核四公投及老朽核電安全,透過台電包商、承包研究計畫的學者、智庫等發出各種說帖,這樣的宣傳合法嗎?核電真的如他們所宣傳的嗎?
A:這當然是違法的,總統、行政院院長利用職權去發動公投,公投法規定「政府除國家安全事項外,不得發動公投」,甚至總統還大穿幫說出「政府決定把這個問題,交付公民投票,由立法院交付」,亦即立法院不過是政府單位的下屬,是政府決定,立院聽命來執行「交付」,此項作為本身是大違法了。
核四公投根本無法讓核四變安全、公投也無法解決毫無對策的核廢料問題,更別說這公投的提出本身就是違法的,執政黨立委居然知法犯法而聽命政府來交付。
其次,公投法規定「行政機關不得藉用任何形式,對各項議題辦理或委託辦理公民投票事項,行政機關對此亦不得動用任何經費及調用各級政府職員」,但現在不僅台電、經濟部等都利用職權以及政府經費在做各種不實宣傳,連總統也大舉出動,按理行政首長或有關人員觸犯此法,應該判處6個月至3年徒刑的,而且要追償花費的經費。
經濟部、國營事業的台電用我們的稅金經費發出說帖,建立各種遊說性網站或組織核能媽媽團之類,都是違法的,應該一一追究才行;或是總統利用職權不斷公然推銷核四及核四公投,甚至還要率記者去參觀核四,淪為核四及台電超級打手,把國家法治都拋到九霄雲外去。
此外,總統充任推銷員,背些錯誤的假數字登場,也沒人敢指出,宛如穿新衣的國王,這樣的總統怎能賠上台灣人身家性命繼續推銷?
1.總統居然說出廢核不是趨勢的謊言
總統在5月下旬背錯不實的數字是「全世界運轉中核電廠有435座,未來10年會有666座核電廠運作」,這應該是反應爐的數字,而非核電廠的數字,即使是反應爐的數字,435是沒算停轉或廢爐,666也沒扣除確定停轉、廢爐,是超誇大不實數字;像美國104爐中有24爐停轉,許多爐將提前廢爐;日本54爐有52爐停轉,至少8爐廢爐確定;俄國34爐有6爐停轉;英國雖擬新建2爐,但已廢16爐,現有17爐到2026年全廢;明明世界先進國家德義瑞比都廢核,英美法日也大舉減核,廢核是世界趨勢。
2.綠電才是世界趨勢,英國智庫彭博新能源財經(BNEF)5月底指出,在2030年世界有37%靠綠電,因為綠電價格越來越便宜;核電大排熱、排碳,無法真的減碳;全球減碳成功的都靠節能跟發展綠電。
3.核電是最貴最髒又最危險,高階核廢料完全沒法處理,這是連美日都承認的,但總統及經濟部至今還在說謊,繼續騙說核電成本便宜,故意不算最昂貴的建廠及廢爐、核廢處理等除役的固定成本,欺騙國人;如電力權威陳謨星呼籲的,全民應該去查台電的帳。
總統不承認核電已是台灣最大經濟不良債權,還想硬把核電跟經濟成長掛鉤,危險、成本全民負擔,令人無法理解。
4.全球都告訴台灣,台灣核電最危險外,台灣現在根本無法找到穩定地層能儲存劇毒高階核廢料,而且這是全球都無解的燙手山芋,根本不能新製造核廢了,台電居然表示在2055年可以找到核廢最終處置廠,這也是天大謊言;一方面台電根本沒能力找到,另一方面,2055年屆時總統、江揆、黃重球(台電董事長)還活著嗎?公然認定要遺毒子孫,把寶島搞成毒島,居然還敢用稅金、職權宣傳核電乾淨,多重違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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